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 知 岳办[2012]52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 为了进一步规范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管住用好机构编制资源,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通知》(厅字[2011]22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申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湘办[2011]38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机构编制基础工作 1、完善机构编制数据信息。健全机构编制台帐或证卡管理,建立机构编制数据库,并及时更新,确保机构编制数据信息真实准确。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机构编制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人员列编网上办公。 2、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在全市统一的数据平台建立之前,恢复机构编制数据季报制度,每季度末各县市区编办向市委编办报告机构编制异动情况,确保机构编制年报统计数据、财政预算依据与机构编制实际情况相一致。 3、抓好机构编制政务公开。除涉密机构以外所有纳入编制管理的部门和单位机构编制情况,都要面向社会公开。数据库信息完成之前,每年在各单位张榜公示一次;待数据库完成好,通过网络全面向社会公示。 二、规范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 1、凡涉及职能调整和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增减和使用编制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按程序报批。县市区机构的设立、更名、撤销和加挂牌子,直属部门单位人员编制在总量内的调整,由县市区编办审核,编委会议研究决定。其中,副科以上机构的设立、更名、撤销和加挂牌子,各类机关和事业单位高配副科及以上职务,都必须经县市区编办审核,编委会议研究,常委会议同意后报市编委及其办公室审批,其中副处级以上机构还要按程序报省编办审批。 2、严禁擅自高配领导职务。全面清理高配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机构,凡岳办[2011]45号文件下发之后未经市一级审批擅自高配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律无效;凡文件下发之前已经实行高配的,重新清理,统一报市委编办审查确认。经批准可以高配的,继续实行高配;未经批准的,不再实行高配。 三、加强总量控制,确保人员编制合理配置 1、以人口、国土面积和财政收入为基数,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测算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控制总量,超过控制总量的制订逐年消超计划,在三至五年内消化完毕;在编制控制数内的原则上保持“零增长”。 2、各县市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均纳入编制控制总量。所有政策性安置人员、招聘人员等进入行政事业单位的新进人员,均纳入当年用编计划。 四、实施编制结构管理,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效益 1、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原则,探索实行机构编制“国家所有,部门使用,机构编制部门按权限和程序统一调配”的新途径新方法,完善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对于职能萎缩的单位,可逐步核减其编制,核减下来的编制用于职能增强的部门和单位。促进编制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2、严格控制结构性超编。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编制,在市委编办核定的编制控制总量内核定,其中行政编制以中央下达的编制数为控制数;有编制标准的事业单位,按编制标准核定的编制数为控制数;其他事业单位编制,由各县市区编办在编制控制数内核定。 3、对历史原因造成结构性超编的,由县市区编办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改进。超编单位严禁违规进人。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肃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纪律 1、严禁违反规定超编制、超职数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调任调配工作人员。凡行政事业单位用编进人,必须有空余编制,并经机构编制部门用编审核,方可按政策组织招聘、选拔和调任调配。 2、严禁不经公开考试,或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组织公务员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招录考试,或随意简化考试程序,录用公务员。 3、严禁在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中因人设岗,因人设槛,或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工作方案。 4、严禁超职数或超机构规定提拔、高配领导干部,严禁在干部调动过程中突击提拔干部,或违反规定破格提拔干部。 六、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1、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切实贯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管理等综合约束机制,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加强县市区机构编制工作考评。加大机构编制在民本岳阳绩效考核中的权重,重点考评县市区落实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控制总量、机构管理、领导职数管理、人员编制与财政预算相互配套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3、加强和改进县市区编办工作考评。将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及统计分析、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调研信息及宣传三项基础工作作为对县市区编办考核的主要内容,年度实行单项评奖和综合评优,促进县市区编办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七、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1、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机构编制工作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配齐配强编办领导班子,特别是要注意编办主要负责同志的培养和配备,充分发挥编办的参谋、协调和把关作用。要大力支持机构编制部门的同志忠实履行职责,要切实关心编办干部的培养和使用。 2、切实保障机构编制工作所需经费。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管理着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等重要行政资源,其必要的编制工作专项经费,财政要全额预算,不留缺口,保证机构编制工作的正常开展。 |